第十五课:公平的起点是什么?(WHATS A FAIR START?)

在"无知之幕"背后,人们会选择哪些原则呢?

原则一:基本自由原则。即人们有言论自由、集会自由、宗教自由、信仰自由等基本权利。我们不愿为我们可能会成为那些被多数派所欺压或轻视的少数派而担心,因此,在不可知面纱的背后的原始状态下,我们会承认差别,拒绝功利主义,我们不会用基本权利和自由来换取经济优势。

原则二:差异原则。这一原则与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有关。当我们不知道我们会来自怎样的家庭,是富二代呢还是来自贫困家庭,不知道自己健康与否时,我们会赞成什么?也许一开始,我们会说,我们要求收入和财富的平等分配,只是为了以防万一。但是,稍后,我们会意识到,我们可以做得更好,即使我们很不走运,出身于社会底层,我们也不用担心。

差异原则

这个原则认为,只有当最贫困最底层的人也可以受益时,社会与经济不平等才是许可的。在这一原则下,我们不会拒绝所有收入和财富的不平等,我们会允许一些,但是标准是他们是否服务于所有人的利益,或正如这个原则所强调的,尤其是最底层人民的利益。在不可知面纱后,只有这样的不平等可以被接受。因此罗尔斯认为,只有那些有利于贫困人民的财富不平均才能称之为公平。

罗尔斯的观点

封建贵族制度

封建贵族统治下的分配明显的错误,就是人们的生活前景取决于他们的出身。你不能升职、你不能改变你的未来、不能去把握机会。从道德层面看,这是专制的。因此,在历史过程中对于封建贵族统治的抵制,使得人们认为职位应该接纳有才能的人。人们应该有平等的机会,这样的机会与出身无关。每个人都可以自由地去奋斗、去工作、去应聘任何职位。所以,公平就是你不仅提供工作,让人们来应聘,而且让他们在各自的岗位上各尽所能。

自由主义制

罗尔斯认为这是一次进步,因为它摆脱了出生的影响。但虽然是以机会均等的形式,自由主义观念并没有深入进去。这就像让每个人都参加赛跑,但是一些人却可以从不同的起点开始,这样比赛就不会公平。罗尔斯认为这个制度明显的不公平性,在于它允许分配受到来源于专断的道德观念的不恰当的影响。比如,你是否曾经接受好的教育,是否成长在一个经济上给予你支持、致力于培养你的职业道德、并且为你提供各种机会的家庭。

精英制度

他认为,就连这种制度也未能有效地弥补或者解决每个人得到的"自然彩数"(指运气)以及道德的任意性。因为,如果你让每个人都站在同一起跑线上然后开始比赛,拿跑步者来说,跑得最快的人会赢。但是,他之所以会赢是因为刚好有着运动员的天赋。 所以罗尔斯说,“即使是精英制的原则,让每个人都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可能会消除社会偶然因素和社会教养带来的影响,但是它还是允许财富和收入的分配受能力与天赋的自然分布的支配。”所以他认为,消除道德观念武断在收入和财富的影响的这一原则,需要超越精英制度系统。

差异原则

罗尔斯认为,如果你想超越精英制度的话,没有必要去追求一种水平上的平等,你只要允许甚至鼓励那些有天赋的,去实现他们的才能,并改变条件让其他的人也能够享受到有才能的人成功的果实。这才是差异原则所要表达的真正含义。建立起一项这样的原则,人们也许会从他们的好运中获利,从他们在基因博彩中的胜出,但条件是必须将自己所得部分用于帮助那些最贫困的人。

问题:通过努力争取到的也不是应得的吗?

罗尔斯对此的回答是:即使是一些人所付出的努力、奋斗精神、职业道德很大程度上也依赖于幸运的家庭环境。无论是你还是我,都不敢妄自邀功。

有人做过一项调查,他们在美国选择了146所院校。在这些院校里,只有百分之三的学生出身贫寒,有超过百分之七十的学生出身富足。

心理学家认为,出生顺序对于职业道德、奋斗、努力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如果精英制度的理念就是付出应该得到回报,那么罗尔斯为什么没有提出一个观点,认为即使努力、奋斗、职业道德的塑造,都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出生顺序的先后?这是你们能决定的吗? 罗尔斯说,当然不能。那么,为什么生活中的收入、财富和机会应该建立在道德观念的武断性上呢?

第十六课:什么是我们应得的(WHAT DO WE DESERVE?)

美国学校教师的平均工资少于4万2千美元,但David Letterman(著名脱口秀主持人) 的工资是310万美元。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法官的工资不足20万美元,如桑德拉•奥康纳,但法官朱蒂(电视法官)的工资是250万美元。

罗尔斯的解读是,公正与否取决于这些出类拔萃的人所得收入和财富的分配是否遵循着同一分配原则,即帮助社会中最不富裕的人的兼顾公平原则。因此,罗尔斯提出的更加平等的理论即差异原则。

三种反对罗尔斯的差异原则的观点:

1、积极性该如何平衡? 如果边际税过高,难道不怕迈克尔•乔丹不再打球了吗?难道不怕David Letterman不再做晚间秀了吗?又或者执行总裁们都跳槽去别的行业了? 罗尔斯在阐述差异原则时考虑到了激励因素,他说:“那些在天赋上占优势的人,不能仅仅因为他们天赋较高而得益,而只能通过抵消训练和教育费用,以及用他们的天赋帮助较不利者而得益。”所以你可以采取激励措施,你可以调整税率。但如果从David Letterman或迈克尔•乔丹和比尔•盖茨那儿拿得太多,最终只会损害底层人们的利益。所以激励因素,并不是反对罗尔斯的差异原则的决定性异议。

2、(来自于自由主义者)把天赋和才能看作是共同资产的差异原则难道没有违背自我所有权的理论吗?

米尔顿•弗里德曼(Milton Friedman)在他说的《自由选择》一书中写道:“生活本就是不公平的,而人们也乐于相信政府可以纠正自然产生的不公平。”“唯一能够有效解决生活中不平等的方法就是追求结果的平等。”

罗尔斯对此做出了回应:“自然分配,无所谓公平不公平。人降生于社会的某一特殊地位也说不上不公平,这些只是自然的事实。公平或不公平,是对制度处理这些事实的方式而言的。”

Nozick对此进行了深入探讨,他从自我所有权的观点来看,创立早期智力开发项目和公立学校也许会是一件好事,这样每个人都可以接受良好的教育。但如果你向人们征税来创立学校,而不是人们自愿缴税,你就是在强迫他们,这是另一种形式的盗窃,这是高压政策。理由是,我们在拥有天赋和才能的时候得想想我们自己,否则我们就会后退到只会利用别人、胁迫别人的时代。

罗尔斯对此有何解释呢?他没有直接地对自我所有权这一观点进行辩驳,但他对差异原则的论证所产生的道义结果就是,也许就其整体意义来说,我们根本就没有自我所有权。因为,我们站在不可知面纱的背后要同意的保证公平最重要的原则就是,平等的基本自由原则,包括言论自由、宗教自由、信念自由等等。这就是为什么,当我们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思考自己是否应从自己天赋才能所带来的成功受益时,自我所有权应该做出让步。我们只有在放弃我所有权的条件下,才可以捍卫权利、尊重个性、维护尊严。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政府是我的财产所有者,可以随意支配我的生命。

3、(来自于精英理念的拥护者)那么个人的努力呢?只要是努力工作的人就应该完全拥有他们获得的一切,因为这是他们应得的,他们为此付出了努力和汗水。 在上节中,谈到出生顺序时而做的民意测验时,罗尔斯对这个问题已做了最初一部分回答:即使是职业道德,即使是奋斗精神,都依靠于不同种类的家庭环境和社会因素以及文化因素的偶然性,我们不能妄自称功。

问题:道德应得与合法的期望究竟有何区别?

让我们来看看两种不同的游戏,一个关于机会。假如,我买了马萨诸塞州的彩票并且中奖了,我理应得到我的奖金。但即使我应该得到奖金,也没什么道德意义,因为这只不过是靠运气,并不是我道德上应该得到这笔奖金,这就是合法期望。

另一个关于技巧。试想波士顿红袜队赢了年度冠军联赛,他们有资格得到奖杯,但他们应该获胜吗?同样,在其它的规则下,人们也会提问,某人的胜利是否应得。这就是“道德应得”。罗尔斯认为,分配公平在其本质上并不是“合法期望”,而是“道德应得”。“一个公平的体系,回答了人们有权得拥有什么,满足了他们建立在社会制度之上的合法期望,但是他们有权利得到的东西与他们的内在价值并不相称,也不是由他们的内在价值决定的。”“调节社会基本结构和规定个人义务和责任的原则,并不涉及道德应得,也不倾向于要与道德应得相称。”

问题:什么才是道德上的应得?

1、是关于努力的,即付出的多享受的多。

2、是我们应得由天赋带来的的受益。这只是一种偶然性。我只是碰巧生活在推崇我这种天赋的社会中。

问题:我们处于一个不需要自生天赋的社会时我们的价值会减少吗?我们的道德价值会减少吗?如果我们是住在那样一个社会,而不是现在的社会,我们就不值得称赞了吗?

我们也许会少挣一些钱,但是当我们得到的东西减少时,我们的价值却不会随之减少。这个道理同样适用于这个社会中的一些人,他们拥有的社会地位碰巧较低,也拥有很少这个社会碰巧推崇天赋与才能。

这就是道德应得和合法期望之间在道德层面上的区别。我们有权通过自己的努力在比赛制定的规则下利用我们的天赋和才能获得成功,但是,如果我们认为自己本来就应该拥有那些碰巧被这个社会所推崇的素质的话,这就是一个错误而自负的想法。